問:前幾天在門口的家政公司請了個育嬰師做家務,并順帶照顧2歲的小孩子,前面去找的時候,家政公司說有健康證,所以也相信了,但是做了幾天后,感覺這個阿姨身體不大好,就帶著她去醫院做了個體檢,結果查出來攜帶乙肝病毒,是什么小三陽,找家政公司理論,那家公司說健康證確實有,但是現在查出是小三陽,也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,同意退錢。但是做了這些天,難道不應該給我們補償嗎,萬一小孩子染上了怎么辦?這個責任誰來承擔?請問下這種情況,我可以追究這家公司和阿姨的賠償責任嗎?
家里幫家政專家回答:
根據相關規定,家政服務人員上崗前,需進行常規身體檢查,其中包括對乙肝的檢查;雖無硬性規定乙肝患者不準從事家政工作,但雇主有權知道家政人員的健康狀況,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員本人也有義務如實告知。當然,想從事家政行業的人員,若查出有乙肝,最好別上崗,先把身體養好,“這樣既對自己負責,也對雇主負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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